伦小理

躲马桶里等星星

星 星


处百花有个坏习惯——

 

每每出招都要喝上一声。

 

这习惯放到七杰里没啥,问题在九煞。

 

隐秘暗杀的活计,挥一刀就喝一声,哪有这种做法。

 

说光明正大也罢,毕竟铜锤的斗风,势沉,舞起来须得配合呼吸,出气进气,时间一久便成此习。

 

楼黄鹤说不改也行,但凡习武的都有自己的节奏,不要乱了就是。

 

王大明便朝李文化使眼色,李文化向来昏懒的飞起,没半点七杰之首的头面,王大明只好自己站出来解释,说处姑娘,这不行,这事不能听你楼姐姐的,我们做事,七杰像七杰,九煞像九煞,你得改,你说本来杀一个就行的,你一出声给别人听到,又得多杀几个,何必。

 

李文化听到这里,就一口啐到地上,说二愣子你傻逼,杀一个跟杀几个,有什么何必不何必。

 

王大明也不回嘴,和李文化熟了,回嘴也没啥意义。

 

加上处百花厌男人,其中又以李文化最甚,李泼皮一开口她就推着楼黄鹤往外走。

 

这事也就搁了。

 

……

 

说回今日。

 

赵府是座城内城,一圈一圈,李文化蹬墙进了一城,磕了些药,五感强的不得了,眼睛一闭,隐约听到城外东面夜市街道有女人喝叫。

 

跃出来一瞧,见一男的捧着手腕跪在地上,腕口削的平直,血直飙,口里婊子婊子的直骂直叫。

 

看的人说那钱府的大小姐总算是疯了,干了太多男人,加上钱老爷一死,脑袋木了,喊她也不应,拦她也不理,碰一下居然出刀砍人。

 

李文化往那切口一瞅,奶奶的,有这技术直接砍头不好么,砍手留他口舌作啥。

 

街边的见说钱大小姐疯了,个个精神百倍,伙了一大团子人要跟着瞧热闹,看的人只说往东边跑了,乌压压一坨人便直往东边找。

 

李文化逆着人潮,循着气息反身往西,赵府的事也暂时丢了。

 

他不是王大明,他随心。

 

过了繁华街,到了忘川河。

 

见处百花在河边的洗衣栈舀水洗刀。

 

李文化没雅兴,也不懂地理,之前看到条内城河,他想是河,现今看到条忘川河,他又想是河。

 

哪里知道忘川河乃洛斯名景,岸旁栽花种柳,逢秋花落,残花随径漂流。

 

夜过三更,河边无人。

 

李文化往栈上一踏,奶奶的怪讲究啊。

 

处百花一见是他,拉了脸,把刀收回袖子,说我是拖后腿了,你要告密就去告。

 

九煞做事,兵刃只得现场取,处百花私自带刀,还用上了,自然违了九煞的法。

 

李文化就笑,说我知道你为什么带刀,你头一遭跟我一队,是怕我对你动手动脚,这刀是自杀用的。

 

处百花咬牙,说我和你个龌龊物保不准谁赢谁输,说着刀又取出来了。

 

自打见了李文化跟楼黄鹤干那档子事,处百花对李文化是厌之更厌,总觉得李文化是个作奸犯科的,男人里也是极恶的那种。

 

李文化懒得纠缠,对改变形象之类的也没什么打算,说你那什么狗屁鸡八心事我不管,刀给老子收了,别让王二愣子看到。

 

处百花眉头一竖,李文化你别卖好处给我,我知道你——

 

李文化脚下一跺,照着脸啪一巴掌,打的处百花差点跌进河里。

 

处百花登时金星满眼。

 

何止招架,连李文化起的哪只手都没会着,待要说话,抬眼一看,李文化已经不见了。

 

望胸口一摸,之前不知掉在哪里的蒙脸巾被揉成一团,刚刚巧巧塞在女孩家那道缝上。

 

……

 

一月。

 

处百花在洛斯的忘川河,誓要杀那李文化。

 

……

 

从小到大,枪鬼没跟几个女人说过话,也懒得理解她们的想法。

 

人如果足够强大,就可以略过一些事。

 

枪鬼这样活了三十一年。

 

他和他的枪。

 

他的枪没有名字。

 

就像枪鬼一样。

 

每代枪鬼都是这枪。

 

爷爷没告诉爸爸这是啥枪,所以爸爸也没告诉他。

 

什么木什么钢,他一概不懂。

 

他记得老枪鬼是什么时候把枪传给他的。

 

二十左右吧,老枪鬼说这枪你用,我使不顺了。

 

枪鬼一直在想他爸,因为他决定生孩子了,他得参照他爸当年怎么教他。

 

参了半天也没悟到啥。

 

他的生活太简单了,没什么话。

 

不像李文化可以叽里呱啦。

 

……

 

枪鬼拔了李府的镇宅剑。

 

端着。

 

与他对峙的是兰。

 

他看过画像,知道是她。

 

圆脸。

 

他觉得她行。

 

怎么个行法枪鬼不懂,也没那个习惯顺着想法往回推查。

 

反正就是行。

 

这女的行。

 

枪鬼蹦出这么个想法。

 

他杀了自己老爸,现在兰的老爸也被自己杀了。哦,共同点有了。

 

他踏步,剑伸出去,刺进兰的左脚。

 

兰歪着倒下。

 

她什么也没看清,来不及。

 

如果手上的是枪,枪鬼还能快上半秒。

 

……

 

兰叫了起来。

 

她看到菱形的剑尖探入自己的脚踝。

 

进入的角度没有任何阻碍,仿佛她的骨头从一开始就不存在。

 

她知道脚筋断了。

 

书里写过,人的身体里有很多皮筋,捆着肌肉,不然人就散了。

 

一只耳说过她是天才。

 

她也一直这样以为。

 

她幻想过无数与人对峙的场面,观察,出手,躲闪,过招,用她从书里悟到的那些奇门章法。

 

现在她倒了,她什么也没看到。

 

她在很远的地方听到自己的惨叫,她看到自己的手捂着自己的脚。

 

太痛了。

 

她疯狂的哭嚎。

 

求求你。

 

兰听到自己断续的声音。

 

面前的人杀了自己的父亲,而她求他。

 

复仇在那一刻变的像个笑话。

 

她终于发现其实她什么也不懂,什么也没经历过,她就是个因为父亲的财势被周围人吹捧纵容的小家伙。

 

兰不想死。

 

这是唯一可以确定的。

 

决心以从未想过的速度在恐惧面前崩塌。

 

她不想死。

 

她从未想过自己会死。

 

……

 

但一只耳想过。

 

……

 

出剑的瞬间一只耳很简短的想了一下。

 

简短到没有一个时间单位能够形容。

 

如果我死了。

 

总之一只耳拔剑了。

 

赶到时已经晚了,兰废了左脚。

 

而他没时间等另一只脚。

 

这个世界从来不会在你准备好的时候对你出招。

 

……

 

狂风快剑讲究起手。

 

就是说先机很重要。

 

老庄主说如果你第一步就比别人快,那今天中午的番茄炒蛋就可以多放点糖。

 

老庄主每讲一件事情,到一半的地方一定会被另一件事取代。

 

从没一件他能一口讲完。

 

因为他思维转的很快。

 

剑法也是如此,杀人是份委婉的学问。

 

他告诉一只耳,你要转,不是转圈,是转,起承转合的那个转,而且要快,门口的桑树不是死了吗,怎么又长叶子了。

 

五十岁那年,老庄主痴呆了。

 

他痴呆的很快,很先机,像他的剑法。

 

大夫拿了脉,又做了功,跟一只耳说你爸脑袋里面弯弯太多了,就是个迷宫你知道不,一个想法从入口出发,绕半天找不到出口,外面看这人像是呆逼了,其实没有,他就是迷路了。

 

怎么办呢。

 

拉他一把,大夫说。

 

之后每天早上一只耳就在山庄的讲武堂给老庄主拉身子。

 

手筋连着脑筋,手筋拉直了脑筋就直了。

 

门生们说庄主孝顺,妻子也很开心。

 

老庄主五十一岁死的。

 

遗言是别拉了我疼。

 

最后的最后他总算没让另一件事打断他。

 

……

 

总之先机很重要。

 

而第一剑一只耳砍空了。

 

刺客撤步。

 

对方撤步的瞬间,一只耳后悔了。

 

时机错了,应该再等等的。

 

晚点登场就好了。

 

刺客会废掉兰的右脚,他会把剑刺进去,那个瞬间也许有机会伤到他。

 

本能的驱使下,一只耳张开嘴巴,他迫切的想要说点什么。

 

现在不说就再也没有机会了。

 

再也没有了。

 

什么也不会留下,人们会说一只耳死了,然后去茶馆喝茶。

 

他比谁都清楚他和对方的实力差。

 

他没有吸气就张开嘴巴。

 

我,

 

他发现他没有准备任何告别的话。

 

刺客的剑进来了,很轻,仿佛进入一块豆腐。

 

他看到了,可来不及躲开。

 

一只耳朝后仰倒。

 

他的余光瞟向兰。

 

我救你了,他想说,我试着救你了。

 

兰抱着头,一直在抖,他们没有眼神接触。

 

一只耳躺着,没想他那个怀孕的老婆。

 

李员外说每个人都有一颗星星,死的时候星星会掉。

 

一只耳死在李府大厅,大厅有顶,看不到星星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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